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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开放日】嘉定区南翔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作者:南翔小学更新时间:2020-03-25 09:45点击量:0

根据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嘉定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嘉教【2020】24号)文件精神,结合《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特制定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推进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依法实施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和学生的教育服务体系。

(一)公开透明原则

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网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村居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学生告知招生工作政策、入学信息登记时间、地点以及入学验证时间、地点及携带所需审核的各种证件。


(二)班额总控原则

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入学适龄儿童和学生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安排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班额不超过45人。


(三)公平公正原则

应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shrxbm.edu.sh.gov.cn),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学生入学。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进行文化测试选拔并按照测试成绩分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计划外自行招生,小学不得招收非适龄儿童。


二、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行政人员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

组   长:王琦

副组长:赵瑛、朱雯、唐莺

组   员:陈玉萍、周靓、朱燕青、俞春晓、朱慧芬、张群、陈亚明、孙烨、吴佩芳、李雪妹、郭亚男、徐亚萍、陈建飞


三、招生对象

凡是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根据“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2.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至规定地点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区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居住地街镇教委审验。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就近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区申请跨区居住地入学,凭本区《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以下简称《回执》),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凭居住地所属街镇的《回执》(截止日为4月23日)、与居住地址相应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到《回执》上居住地所属街镇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南翔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如公办教育资源紧缺,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随迁子女小学就读。



四、招生计划

招生班级数:6个(每班不超过45人)


五、划片学区

南翔镇白鹤社区、新翔社区、清猗社区、德华社区、虹翔社区、德园社区、古猗园社区(走马塘河以北)。


六、排序方法

按照区、镇招生实施细则统筹安排,可以查阅《2020年南翔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


七、学校验证安排

1.分批验证:

第一批验证:5月16日为我校第一批学生验证日。对已取得《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

第二批验证:5月31日。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参加第二批验证。


2.验证材料

(1)本市户籍的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或动迁协议(以下简称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家长须提供:户口簿、房地产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本市非本镇户籍儿童家长还须提供《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应于2020年4月23日前办理,以下简称《回执》)。

本区人户分离儿童准备在本镇就读的家长须提供在南翔镇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儿童本人或直系亲属)。本镇户籍儿童不接受“人户分离”就读申请。

(2)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和儿童的户籍证明、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和儿童本人在本镇办理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在本镇办理的《上海市居住证》,且近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因疫情防控需要允许补缴的除外)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在本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家长还须提供: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等;外省市户籍儿童家长如果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达标通知书》,入学儿童应列入同住子女名单,否则该通知书不予认可。

(3)港澳台、外籍儿童家长需提供材料

父母一方和儿童的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居住证)、房地产证及购房发票或租赁房备案通知书、儿童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明、父母结婚证和外籍父母一方的工作证明或工作签证等。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


八、招生入学工作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1.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网址

https://shrxbm.edu.sh.gov.cn


2.上海嘉定教育频道网址

http://www.jiading.gov.cn/jiaoyu


3.咨询电话

39902051  39902054(小学入学)

39902054(入学信息登记)

监督电话:39902066(信访、举报)

联系地址:嘉定区嘉行公路601号


4.南翔镇教委地址

古猗园路737号B座205、209室

南翔镇教委咨询电话

59121044  69975606

工作时间

8:00——11:30,

13:00——16:30

(双休日除外)


5.南翔小学咨询电话

59129357

南翔小学地址

南翔镇裕丰路188号


九、学校承诺

学校郑重承诺在招生过程中,均衡分班,不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和特色班。


联系电话:021-59129357 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裕丰路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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