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翔小学音乐室管理制度

作者:南翔小学更新时间:2018-10-08 08:51点击量:0

一、音乐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器材、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器材、设备,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三、器材、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账、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器材、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器材、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吹奏乐器的消毒卫生工作,保持长勇器材、设备完好无损。

八、根据教学安排,及时做好准备工作。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

九、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责任人:周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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