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翔镇教育系统 第七届学科带头人的实施意见

作者:南翔小学更新时间:2018-09-19 14:49点击量:0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化“名师”工程,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学区化办学进程,引导和鼓励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岗位上积极开展教育研究、教学改革,在业务上精益求精,进一步发挥优秀教师的骨干作用,大力提升南翔镇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确保在全区的领先地位。

二、评选对象

1、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各学科(包含班主任)专职任课教师。(学校党政正职除外)

2、2020年7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不列入评选对象。

三、评选条件

1、政治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教书育人,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健康人格。

2、能力素质:有显著的教学效果和实绩,有自己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

3、专业素质:具有5年及以上教龄,良好的教育教学业绩;较扎实的专业理论,了解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课程建设和实施中能发挥引领作用。

4、身心素质: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申报(由所在单位提供破格申报书面申请)。

四、推荐和评选办法

1、可由年级组、学科教研组推荐;也可由本人自荐。

2、由学校考核组评审(评审标准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参照本次评选条件自定)。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按专任教师5%的比例推荐(四舍五入),填写《南翔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报镇教委办公室。

3、镇教委组织专家对各校学科带头人候选人进行材料审核,确定学科带头人正式候选人,报镇党委。

4、下发学科带头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在有关学校校内张榜公示一周。

5、经公示没有异议,由南翔镇人民政府授予第七届学科带头人称号。

五、上报材料

1、《南翔镇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二份。

2、本人总结一份,两千字左右,主要反映本人实绩。

3、提供本人论文、论著及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的复印件。

六、任期

镇学科带头人任期为2017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

七、待遇、职责及管理

1、待遇:

①授予镇学科带头人称号,授其荣誉证书。

②经考核,由各校在绩效内给予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5000元津贴。

2、职责:

①每人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

②每年至少上校级及以上公开课两节;

③每年至少在校级以上范围内作学科专题讲座一次;

④每人至少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一个,任期内有一份教科研结题报告。

⑤每人至少带教青年教师2名,并有成效;

⑥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⑦为镇、校教育教学工作献计献策;

⑧任期内至少在区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

3、管理:

①由镇教育委员会及镇学科带头人考评小组对学科带头人进行管理、考核。

②建立镇学科带头人管理档案。

镇学科带头人任期内有违反师德规范、考核不通过等情况,取消称号和津贴;任期内评为区学科带头人或区骨干教师,津贴不重复享受。

八、组织领导

南翔镇成立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翔镇教委。

组长:罗惠兰

常务副组长:陈  娟

组员:浦秋琴、邵佳明、陈懿、李晓萍、赵惠良、吴宝英、武卫清、蒋兴涛、丁雪峰、李彪、陈娟(幼)、邓姝雯、沈烨、严斐、沈海燕、王小菁、王亚琴。

九、时间安排

2017年6月—7月:宣传、发动、上报材料,确定镇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

2017年8月: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公布。

 

南翔镇教育委员会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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